今年以来,宁国市纪委监委坚持科学统筹谋划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和案件审理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为准绳,努力提升案件审理质效。1—3月,累计审结违纪案件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次(其中处理科级干部6人次),将1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副科级干部移送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改进方法,提升效率。结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把握运用,严格贯彻执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党纪、政纪处分案件的暂行办法(试行)》,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对存在单一违纪事实、情节轻微且被调查人自愿或主动认错等类型案件,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审结,着力提升案件审结率,切实做到快查快处。1—3月,累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违纪案件7件。
加强沟通,及时处理。针对案件审理中出现的问题,加强与相关单位或科室沟通,认真落实“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的要求,努力做到证据确凿、程序合规、处罚得当;汲取办理第一起留置案件中的宝贵经验,对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加强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并提前介入审理,及时指导取证,力求做到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全部“先处后移”,确保党纪政务处分与司法机关判决结果相匹配。
联系指导,回访到位。加强对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办理案件的指导与审理,严把案件办理程序关、定性量纪准确关、处分决定文书关、处分执行到位关。1—3月,累计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移送案件10件,并对处分对象工资执行情况进行针对性检查,确保处分执行及时到位。同时,注重对被处分党员进行教育回访,及时了解被处分党员工作、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截至3月底,累计对10名被处分党员进行了教育回访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促使受处分党员真正能够改过自新。(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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