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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严把审理“五关” 提升工作质效

时间:2018-01-17 09:2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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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纪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把送审关、审理关、质量关、时间关、融合关,切实保证和提升案件质量。

严把送审关。进一步明确案卷报送标准,要求事实材料必须齐全、归档整理必须规范。同时“多设关卡”,乡镇工作室负责对辖区内乡镇纪委自办案件进行把关,所有报审案件经分管负责人把关签字后,审理室才进行接收,从而有效保证了送审案卷质量。

严把审理关。审理室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为切入点,严格执行“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准绳,严格规范程序、加强协调配合、依规依法审理案件。

严把质量关。实行领导班子与业务骨干结对包保审理案件制度,明确审理任务、时间要求,对整理不规范、材料不规范的一律退补,严把审理质量。拟定案卷考评机制,对审查组移交的案卷材料,从装卷程序、归类要求、资料完备、立案依据、定性量纪等方面进行审核,制定考核激励机制,按照退补率排定名次,实行通报制度,对于排名靠前的,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排名连续靠后的,予以问责。

严把时间关。为有效解决案件审理室人少卷多的瓶颈问题,将待审理案件按照违纪性质、立案年份、时间节点等进行造册管理,逐步消化超期未结案件。领导班子以两个月为节点,持续包案审理,第一轮已审结137件案件,第二轮尚有57件待审案件,拟于2018年1月底全面完成。

严把融合关。为全面促进人员融合、工作磨合,将具有法律教育背景和法律职业经历的人员吸纳到审理室工作,并加强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探索运用执纪审查审理过程中证据标准、规范提前介入等有关规定,致力打造专业型审理队伍,力争做好纪法衔接、法法衔接。(阜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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