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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严把“四关” 确保审理质量

时间:2018-01-10 16:4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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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证县直和乡镇纪检机构的办案质量,提高整体执纪水平,避免定性量纪畸轻畸重,广德县纪委监委始终严把“四关”,坚持对案件进行二级审理。

把好程序关。案件审理程序是进行案件审理的基本准则,是纪检监察机关正确、有序办理案件的制度保证,要求各纪检机构严格按照审理程序规定的方法、步骤去办理。

把好事实材料关。通过审理,对错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要退回作补充调查,对一些无证明力的材料不作定案依据;严格收齐卷内立案依据、错误事实材料、本人检讨、调查报告、谈话笔录、审理报告、处分批复、处分决定、证据材料等相关材料。

把好定性关。定性对案件的正确处理起着关键作用。县纪委监委注重综合主要错误事实、证据材料和本人的表现、态度,准确认定案件性质。

把好量纪处理关。审理时,全面考量违纪错误性质、违纪金额、违纪造成的后果、本人态度、工作表现等因素,力求做到准确恰当量纪处理。(宣城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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