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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在“强、细、深、类”下功夫 全方位“体检”案件质量

时间:2018-01-03 08:5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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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升纪律审查能力。凤阳县纪委着力在“强、细、深、类”上下狠功夫,对2015年以来自办案件、移送案件,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开展全方位的“体检”,确保每一个执纪审查案件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强化工作力量,确保人员保障。县纪委从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和纪检监察室抽调6名业务骨干和后备力量,组成案件质量检查组,通过以会代训和学干结合的方式,不断强化对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内容和标准的学习,切实提高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水平。

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职责要求。采取自查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将案件质量检查人员分为3个组,明确每组检查一个年度的案卷,并对各组的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加以说明细化。要求各检查组严格对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评分表》逐卷检查,并如实填写《评分表》,详细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认真汇总、仔细分析、准确评分。

深化沟通交流,认真查摆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办案时效、证据收集、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会同案件原承办人员积极沟通交流,认真查摆问题,将问题摆上台面来讲清楚和弄明白,共同研究解决措施,并就如何规范今后的办案工作、提升办案质量进行广泛研讨。

类化评议检查,深入查缺补漏。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归纳分类,然后对照自查分类的共同问题,各检查组之间相互抽查,互相监督,避免漏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指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将工作底稿复印给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促进案件质量全面提升。检查发现,府城镇、大庙镇、教体局等5家单位存在取证、办案手续、文书格式等不规范和个案适用条规不够准确完整等问题13个,目前已全部交回案件原承办人进行纠正、补充完善。(滁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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