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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着力提升审理质量 实现更佳法纪效果

时间:2018-01-02 09:1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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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五河县纪委不断提高案件审理标准,创新工作方法,在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的同时,坚持宽严相济、标本兼治,全年共审结违纪案件26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82人,取得较好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严格把关,确保案件质量。把严格依法执纪办案的要求贯穿到案审工作的各个环节,对事实不清、手续不完备、证据不充分、案卷不规范的一律不予受理,对已受理的案件进行严格把关,对相关证据反复推敲、鉴别、审核,对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要求审查组补充完善证据,全年共退回补证案件16件。严格执行乡案县审制度,重点加强对协作案件的审理把关,全年审理协作案件65件、乡镇纪委自办件50件,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健全制度,提升审理标准。健全案件登记制度,对所受理案件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记录受理时间、卷宗数目、初步处理意见、调查组成员等信息,严防案件遗审、漏审,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审理任务。出台并严格执行《处分决定宣布执行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处分决定宣布要求本人签字、会议记录、《处分决定执行报告表》三项齐全,保证处分按时宣布。完善执纪考核体系,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对接,及时掌握受处分人员工资、级别调整情况,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不留死角。

宽严相济,践行“四种形态”。打破“重大案、轻小错”的思维定势,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早提醒、早警示、早治疗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对轻违纪案件及时处理,全年共给予党政纪轻处分205人。对群众反映强烈、违纪情节严重的人员,坚决给予党政纪重处分并给予职务调整,全年共给予党政纪重处分77人,建议职务调整7人。持续高压震慑,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坚决从严从重惩处,全年共移送司法机关11人,重点查处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曹沛专违纪违法案、县卫计委医政科原科长钟兰喜违纪违法案等。

加强教育,实现政治效果。充分利用与审查对象审理谈话契机,结合案情,认真听取并科学研判审查对象的陈述和态度,及时帮助审查对象分析违纪行为,并有针对性地解读党章党纪等党内政治规矩纪律。量纪时,综合考虑社会影响及审查对象的工作表现,达到更好的法纪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处分决定作出后,及时在其所在党组织进行宣布,同时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座谈会,达到教育一片的效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撰写典型案例通报62期,编印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警示教育资料——《贪欲铺就自毁路挺纪在前肃清风》1000余册发放至各单位学习。(蚌埠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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