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宿州市纪委严把审理质量关,不断强化案件质量意识,提高审理质量,实现案件审理工作“零申诉”。
加强与案件审查组的沟通。案件审理室积极与审查组进行沟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案件调查组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先进行形式审核,当场提出补充材料等要求;在正式审理过程中对相关证据反复审核、对照鉴别和逻辑推敲,对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卷要求审查组补充完善证据,确保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加强对被审查人的党性教育。在全面掌握案情的情况下,与被审查人进行审理谈话。案件审理室充分听取被审查人的陈述和申辩,对被调查人提出的意见和异议,审理组在认真听取并分析判断后采纳其合理的部分。同时,帮助被审查人分析其违反党章、背离党的性质宗旨的错误本质,顺势开展党性教育。
做好后续的思想工作。在审理报告定稿前,向被审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征求处理意见,进一步了解被审查人的一贯表现。处分决定作出后,及时在其所在党组织进行宣布,同时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
目前该市纪委共审结自办案件52件,受党纪处分55人,无一起申诉、复查、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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