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长丰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建筑工程领域全生命周期,以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有效监督,为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保驾护航,切实守护群众的“安居梦”。
标前标后全链条监管,把好入口关。 长丰县纪委监委坚持关口前移,开标前派驻纪检监察组介入,对招标单位全体项目相关人员开展集体廉洁提醒谈话,督促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联合发改、住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建立标前、标中、标后全链条监管机制,成立专项监督小组,对标定小组组建、定标过程及中标候选人考察全程跟进,实现从标前准备到标后履约全链条可追溯、可监督,从源头上防范围标串标、利益输送等问题。
施工全程跟进监督,筑牢安全防线。督促县住建局等职能部门落实日常巡查、专项抽查与属地联合督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建立隐患排查、交办、整改、复核闭环管理台账,对违规施工行为从严执法。同时,针对噪音扰民、扬尘污染、工伤纠纷等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督促住建等部门畅通信访、网络、电话等受理渠道,落实首接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实行受理、转办、处置、回访闭环管理。县纪委监委定期调取工单数据、随机电话回访、实地核查整改效果,防止“答复式整改”。
交付前实施全覆盖检测,用数据回应群众关切。 长丰县纪委监委推动住建部门对全县安置房、商品房及乡镇公建等重点民生项目,落实实体质量全覆盖抽测。从混凝土强度到钢筋保护层厚度,从楼板厚度到构件尺寸,用仪器数据和权威报告反映真实情况,确保工程质量经得起检验。目前,全县符合检测条件的69个在建项目已全部完成现场检测,累计抽测构件6612个,出具检测报告457份,不合格报告为0。
从招投标前端把关,到施工过程隐患排查,再到交付前质量检测,长丰县纪委监委以“全生命周期”监督理念,将监督嵌入建筑工程领域每个关键节点。下一步,长丰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监督的再监督”,以精准有力的监督为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群众“安居梦”保驾护航。(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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