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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庆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2-11-02 10:2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纪政务处分,县处级干部,案件发布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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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阜阳市委批准,阜阳市纪委监委对临泉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庆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庆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充当“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原则,隐瞒真实年龄,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对待群众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破坏司法公正;“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大搞权钱交易,为他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征地拆迁、综合查验以及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庆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阜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阜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庆安开除党籍处分;由阜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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