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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湾沚:镇村监督“探照灯”让低保审批更“阳光”

时间:2020-11-26 08:4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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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颜某某,无重病非重残,有一定劳动能力,子女均已参加工作,每月提供赡养费,其收入是否已超出低保保障标准……”日前,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纪委在镇低保审核审批工作中对村(社区)动态管理家庭户情况进行监督。

2019年8月城乡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乡镇以来,湾沚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镇村纪检监察“前哨”作用,前移监督关口,全程参与监督、线上线下监督和及时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低保审批“阳光”透明。

全程监督确保审批规范。村(居)纪检员全程参与城乡低保审核工作,对低保新增及动态管理材料真实性、客观性进行审查把关;镇纪委对审批程序及规范性进行监督,同时通过办理低保等各类救助工作的信访举报,对低保人员动态调整情况进行实质性监督,在每月一次的低保(特困供养)审核审批领导小组会议上,对经核查确实不符合条件的被举报低保申请人,督促相关村(居)办理中止或退出低保待遇手续,从源头上把好申报审批关。

“双线”监督确保审批透明。为杜绝“关系保”、“人情保”,更好地发挥群众对低保工作的监督作用,区纪委监委要求各镇纪委对各村(居)低保户入户调查情况和动态调整线上线下公开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低保动态调整信息及时在“小微权力”网络监督平台和村务公开栏同步公示公开,并督促村(居)将低保相关信息在“小微权力”网络监督平台长期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及时处置确保监督力度。做好低保动态管理,确保公平公正,进一步完善低保信访和问题线索收集处置工作机制,申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问题投诉。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及时处置问题线索,精准运用执纪监督手段提高监督力度,有效预防低保审核中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提高群众满意度。

“低保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镇村纪检工作要立足监督职能,充当监督‘探照灯’,让民生工程更‘阳光’。”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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