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纪委监委紧盯基层“微腐败”,针对村级干部权力界定模糊、执行失范、监管薄弱等问题,不断加大对村干部的监督检查力度,多措并举,严管“小微权力”,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实行清单化管理。出台实施方案,制作《村级事务流程图》,梳理出发展党员、宅基地审批、五保申请、村级财务支出等四类36项清单,从“小”处着眼、“微”处入手,做到干部依“图”服务、群众照“图”办事,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实行过程化管控。村(社区)延伸巡察全覆盖移交问题线索15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人次。“百村审计”全覆盖移交问题线索23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小五长”(站长、所长、院长、校长、村长)专项整治查处问题6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人。
实行制度化管束。印发《关于加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的通知》,动态调整权力清单,确保符合村居实际。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出漏洞、健全机制,已对危房改造、村集体土地流转、农合收缴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6份。
实行常态化管教。选取村级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2部,编印警示教育读本2套。开展290个村(社区)“以案促廉百村行”宣讲2轮,村级廉政教育宣讲1.4万余场次,廉政书画展4期,持续唱响“廉”的声音。
探索全员化参与。构建县纪委监委、协作区、乡镇纪委(监察办)、村级纪检委员(纪检工作室)“四位一体”监督网络,落实“四议两公开两监督”,结合“三个三分之一”党群议事法,探索设立乡贤参事会,努力打造群众自治、多方参与的新型村居治理体系。 (亳州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