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黄山屯溪: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时间:2019-12-04 17:1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屯溪区纪委监委切实深入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聚焦整治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关切的“急忧盼”问题,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据了解,屯溪区纪委监委一直将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主动会同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医保局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第一批成果。

解决特殊群体生活困难问题。虽然该区没有脱贫攻坚任务,但仍有因病因祸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体。为此,认真开展了困难群众摸排上门走访活动,确定城镇较为困难群众67户171人;安排25名区“四大班子”领导、124名区直单位和镇村干部参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工作;将符合条件的56户纳入低保或特困对象,对67户中有长期特慢病的困难群众,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仍有困难的给予相应补助。广泛动员共建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采取看望慰问、就业帮扶等方式开展结对帮扶,联系13家社会组织,44家企业结对帮扶困难群众,为因交通事故致植物人的昱西街道胡某某户落实司法救助金8万元;为奕棋镇徐某某户落实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补助8000元。

彻查食品领域保障“舌尖安全”。9月份以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等单位开展联合行动,在保健品、校园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023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806户次,开展科普宣传21场次,指导培训149人次,下发监督意见书22分,取缔无证企业1家,立案20起,其中1件移送司法机关,罚没款6万元。

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对中心城区内78家定点医疗机构和62家定点零售药店实行现场检查163次,查处违反规定定点医药机构57家(定点医疗机构36家,定点零售药店21家),其中约谈整改5家,暂停结算2家,扣回违规收取的医疗费用3.5854万元,责令向未出院的住院人员清退不合规记费4.5523万元。对中心城区外6家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共计扣回医保基金18.5117万元。

起底困难群众落实各项政策。及时对医疗机构进行维修改造,改善就医环境,实现15分钟就医圈。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全区组建家庭医生团队52个,总签约人数75638人,其中重点人群签约46435人,超额完成省、市签约覆盖率30%、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60%的目标任务;全区有偿签约24427人,慢性病的高血压有偿签约11593人、糖尿病有偿签约5396人。印发《屯溪区家庭病床服务规范(试行)》,开展家庭病床试点工作,组织医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厕所革命”、“垃圾治理”、“污水治理”、“清洁行动”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的人居环境。已完成改厕3945户,占年度任务的100.9%;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运营,全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投入2528.9万元的11个试点村污水处理EPC项目基本完工,污水处理设备进入试运营阶段,受益群众达1754户5668人。全面启动“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清理村内塘沟702个,沟渠90.84公里,农村生活垃圾4880吨,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1435.4吨;清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7036户,废旧广告牌1364个,无功能建筑面积15823平方米,完成1个省级重点示范村、5个省级示范村认定,全区36个行政村、101个自然村综合环境整治完成率达74%,农村人居环境极大改善。

积极回应关切,解决民心问题。加快推进解决安置区办证问题,目前已办理完成首次登记的有洽阳、洽阳山、花上园、洽阳南苑、稽灵5个小区,共2155套,另4个安置小区所有办证材料已收集完成并上报市不动产中心复核。加快推进完成占川、花山公办幼儿园改扩建工程,不断加大民办幼儿园扶持和奖补力度,2019年新增6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率较上年度提高了10个百分点,解决群众反映“入园难”问题。

“屯溪区纪委监委将会同专项整治各责任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聚焦群众所急所忧所盼,立足为民服务解难题,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深入细致排查问题,真刀真枪解决问题,注重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标本兼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成效。”屯溪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黄山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