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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村级纪检委员为“微权利”戴上“紧箍咒”

时间:2019-11-26 10:0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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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也没把自己当干部,觉得办个宴席没什么大不了的,再说在村里,只要不犯国法就没人能管到我,这次村级纪检委员的提醒像“紧箍咒”,让我感觉到监督就在身边,基层党员干部也要慎微笃行。”明光市明西街道的一名村支委委员薛某感慨道。

为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打通监督全覆盖在基层的最后一公里,明光市纪委监委严把进口,为全市17个乡镇、街道,150个村居配齐配强村级纪检委员,并制定《关于进一步提升村级纪检委员监督实效的暂行办法》等制度,明确职责范围,规范监督工作,开启探索乡村纪委监督新模式,将监督探头进一步延伸到基层。

今年8月,明光市明西街道后薛村的村级纪检委员卢付军得知村支委委员薛某要为他的女儿大办十岁生日宴,这引起了他的重视,并立即找薛某了解情况。谈话一开始薛某表示在农村婚丧嫁娶办个宴席,有些人情往来很正常,卢付军未免小题大做,再说了,村里人家大事小情的自己都会上一份礼金,自己家不能办事岂不吃亏。卢付军推心置腹道:“老薛,你是党员,是村里的干部,应该带头尚俭戒奢,从简、廉洁操办婚丧事宜,而且《明光市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暂行规定》中明确提出党员领导干部应自觉抵制排场、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做好移风易俗的表率,你作为基层干部,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先走报备程序,再按规定办这个生日宴!”一番入情入理的谈话后,薛某改变了自己最初的想法,最终简办了女儿的生日,并有了文章开头的一番感慨。

村级纪检委员的这次提醒,改变的不仅是薛某一个人,村里其他干部在事后也表示,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劳力伤财,加重农村经济负担的同时,助长乡村不良风气,严重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给“微腐败”带来机会,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有了薛某这次事情为例,大家也都意识到,作风建设无小事,基层干部最直接、最广泛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一举一动人民群众都看在眼里,应严以自律、以身作则,积极引导健康文明社会新风尚,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强调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设立村级纪检委员这项创新制度,将监察职能向村居延伸,打通基层监督覆盖的“最后一公里”,给基层“微权力”带上“紧箍咒”,让基层干部和老百姓感觉到纪检监察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家门口。(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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