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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1-6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起

时间:2019-07-10 09:0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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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副科级,按规定办公用房面积不得超过12平方米,由于考虑到后期要整体搬迁,调换办公室的事情就搁置了,说到底还是自己纪律意识不强,我接受组织的处理……”,县房管局负责人陈某某因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接受审查时这样谈道。

繁昌县纪委监委切实夯实监督责任,针对当前“四风”问题由明转暗、隐形变异等情况,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落到实处。今年1-6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起,处理党员领导干部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诫勉谈话2人。

发挥巡察“显微镜”作用。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县委巡察必查项目,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点准穴位,紧盯“四风”问题新表现,突出快查快办,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巩固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让巡察利剑的作用更加彰显。

擦亮派驻机构“探头”作用。自2018年实行派驻全覆盖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驻在部门,持续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不断擦亮监督“探头”,通过列席“三会一课”、开展谈心谈话、专项行动整治等监督方式方法,及时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拓宽信访举报监督渠道。抓住春节、清明、五一、端午重要时间节点,在重点单位部门,开展全方位、多频次的明查暗访,持续整治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醒一批、教育一片。(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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