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村村委会为应付扶贫检查和整改落实要求,虚签《贫困户雇佣协议书》,弄虚作假,笪某某作为该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这是贵池区纪委发出的又一例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严肃监督执纪,狠抓扶贫领域案件质量和制度建设,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全面落地生根。
该区对标对表中央专项巡视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举一反三,组织力量进行全面自查梳理,点对点交办,清单化督查。从3月初利用半个月时间,该区纪委会同区扶贫开发局联合成立两个督查组,对全区14个贫困村2016年以来脱贫攻坚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形成问题、整改、责任三个清单,限定期限,移交给相关责任部门整改落实。抽调4名镇街纪(工)委书记配合委案件审理室,对2016年以来全区110件扶贫领域问题全面开展“回头看”,梳理出问题78条,发放整改督办函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同时依照省纪委“乡案县审”规定,对基层办理的扶贫案件逐一审核把关。
该区纪委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年初安排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分片到镇街道和区直机关开展以案释纪(法)专题宣讲,为全区所有扶贫成员单位和镇街及所辖村居主要负责同志上一堂专题警示教育课,编印《贵池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400册发放到所有镇街和村居,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据悉,该区纪委监委还在理顺工作机制上狠下功夫,出台了《贵池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收集、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内部协作、惩处问责、通报曝光以及举一反三建立了七项工作机制,为精准监督执纪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提供制度保障。(池州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