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东至县纪委监委坚持“节点式”抓作风建设,针对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易发多发问题,立足早预防、早检查、早查处,主动出拳整治,形成高压态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公开通报,从小事小节上设置“安全阀”。在重要节点前制发通知、通报,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重申纪律要求,提前打好预防针;点名道姓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以案为鉴,加强警示,突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全年共制发有关通知4份,发布通报9期曝光各类典型案例24起。
监督检查,从近身处筑牢“防护网”。坚持节日放假监督不休,会同相关部门组建督查组,深入机关事业单位以及饭店、商场、超市、旅游景点等场所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检查有无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公款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全年共派出督查组7批次,乡镇互查1次,配合市纪委督查1次,监督检查48家乡镇和县直单位节日值班、公车使用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明察暗访各类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46家,发现各类问题线索18条。
挺纪在前,从远离底线处拉起“警戒线”。畅通监督渠道,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信访举报,及时组织核实,快速回应群众关切。对上级交办的相关信件和问题线索,坚持快查、快结、快报。对苗头性、倾向问题,通过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形式“扯袖子”“敲警钟”,防止小问题酿成大腐败。对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零容忍,坚决查处形成震慑,持续释放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起,处理42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3人;立案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通报典型问题18起20人。全年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5起,处理22人,给予党纪处分15人。(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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