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纪委监委不断延伸监督触角,严格明责、考责、履责要求,进一步规范村级民主管理和村务监督,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一线拓展、向基层延伸。
严明职责要求。紧抓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关键节点,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职责、权利,规范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工作制度,加强对全县新产生的548名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指导,提升监督效果。
严格管理考核。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纳入村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优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培训方式。组织各乡镇纪委书记开展专题廉政宣讲,实现新任村和社区“两委”成员的纪律教育全覆盖。明确由乡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做到奖惩有据,“进”“退”有序。
严肃双向制约。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违规履职的,及时提醒、批评教育,后果严重的按照有关程序终止其职务,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不配合不支持村务监督工作的组织或个人,由乡镇党委和政府及村党组织及时制止、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确保村委监督委员会廉洁履职、规范监督。(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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