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区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创新监督模式,压实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责任,持续巩固“三转”成果,不断增强派驻(出)监督实效。
日常监督靠新招。全区实行日常监督“十看十查”工作法,拉出任务清单50条,纪工委、派驻纪检组每月对被监督党组织开展一次面对面督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工作台账、问题台账121份,列明问题136个,发出整改建议书136份,推动完善制度18项。常态化开展“知责尽责负责”督查活动,发现苗头提醒约谈,涉及问题线索及时上报。督查中发现不尽责、不负责、不作为问题31个,分别向14家单位发出《提醒单》31份,开展“咬耳扯袖”谈话45次。
强化执纪出实招。制定《派驻(出)机构问题线索办理规定》《派驻(出)机构案件审理工作实施意见》,绘制《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流程》等四个流程图,规范审查、审理卷宗格式、内容,出台《联系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办法》,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对口指导16个派驻(出)机构的案件审查审理。1-11月,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处置问题线索107件,立案28件,给予党纪处分20人,提醒谈话7人、诫勉谈话17人。
精准问责有硬招。区纪委监委要求问责必须从实际出发,严格依规依纪,精准把握政策,切实提高问责的公信力和精准度。各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把落实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作为监督重点,坚持有错必纠、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实行“一案双查”、倒查追究,推动驻在联系单位(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问责工作“抓全程”“全程抓”,监督被问责单位持续整改,做好问责“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针对政治巡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滥发津补贴、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实施问责2起2人,推动完善制度3项,5件9人正在问责之中。(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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