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萧县纪委监委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通过“集体示警”“对症下药”“复查回访”三方面,用足用好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集体示警”筑纪律红线。充分发挥违纪违法反面教材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年初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纪宣讲“三走进”活动,年中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要求纪律重处分和职务犯罪的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开展一次集体示警活动。此外,选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视频4期在全县范围内播放,督促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筑牢纪律红线。
“对症下药”重函询实效。严把监督执纪第一道关口,明确要求谈话函询适用的情形、对象、措施等,确保谈出实效、函有所得;严格函询程序,对适用谈话函询的,由案件承办部门向相关领导逐级审批。谈话函询前,由承办部门针对问题线索及函询对象制定谈话方案,并实行“名片化”管理。谈话函询后,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切实提升谈话函询实效。
“复查回访”保成果运用。制定回访工作计划,保证回访人性化,做好函询和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心理疏导,帮助其消除思想顾虑,并与干部考核相结合,促使受访对象知错就改,重新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回访结束后,在个人廉政档案中完善回访档案,对回访对象的思想情况、工作表现和改正错误的情况进行整理,坚持不落一案,不丢一人。(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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