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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1-10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3起处理24人

时间:2018-11-09 08:2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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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五河县纪委监委聚焦“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今年1-10月,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起处理24人。

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出台《关于加强基层作风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将作风建设监督工作延伸至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其盯住重要节点和基层村居、所驻单位等关键岗位,持续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并严格执行月督查、月通报、月报告制度,切实打通作风建设“最后一公里”。采取约谈、督办、督导检查、定期公布查处数据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并抽调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参与作风建设日常督查,通过切身感受强化责任意识。

盯紧节点,驰而不息钉“钉子”。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节假日前夕下发通知和短信提醒,严明工作纪律,划出高压线,打好预防针,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在节日期间,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通报曝光等方式,严肃惩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老问题,并盯紧“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加大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协同财政、审计、税务等职能部门联动开展明察暗访28批次,出动人员100 余人次,累计检查单位84个。

巩固提升,织密制度笼子。进一步完善“五河县公务活动报备系统”,并使用该系统对今年以来的2419次公务活动进行线上实时监测,及时纠正公务接待不规范、外出培训不合规等问题32批次。结合作风建设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关于在全县开展科级领导干部遵守作风规定公开十项承诺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等一批规范性制度规定,并通过强化执行充分发挥制度刚性作用。同时,更加注重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把作风建设作为“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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