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黄山市徽州区出台了《徽州区加强和改进村“两委”干部管理若干规定》,从坐班考勤、纪律规矩、规范制度、量化考核等方面对村干部提出十六条具体规定。
专职化要求。要求村主要干部和其他村干部每年累计在村上班时间分别不少于200天、160天;明确赌博、酒后驾车、打架斗殴、乱搭乱建等14项扣分行为,强化规矩意识;每名村干部联系若干自然村或村民组,每年对所有农户至少走访1遍。
制度化监督。严格落实村级“零招待”制度,村级财务每月明细账公开到自然村,做到每个村主要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建立重大事项报备和常态化汇报制度,村干部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村级重大事项、突发性事件、涉及村干部本人及家属重大事项。
科学化考评。建立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清单,签订年度履职责任书,通过日常考核、年度目标考核、双述双评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测算考评结果,按照考核等次发放绩效报酬,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按规定纳入教育整改期和整顿期管理。(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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