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砀山县纪委监委从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常态化,警示教育不断线。利用“县纪委监委党建园地”微信工作群、“廉洁砀山”公众号平台,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规党纪、法规条例,发布廉政信息、工作动态,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净化的能力。以不定期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旁听庭审、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听廉政课等方式,进行常态化提醒,持续筑牢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目前,共开展各类教育活动12场次,320余人次接受教育。
规范化,制度建设不松懈。出台《砀山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修订完善议事决策规则、请销假、财务管理等制度,全面排查执纪监督监察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扎紧制度的笼子,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健全完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统一对机关各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镇(园区)工作室进行集中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长效化,干部行为不越线。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签订行为规范承诺书,加强对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情况,以及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密切关注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对越红线的干部依规依纪进行责任追究,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提醒、警示约谈等手段,以纪律的尺子,主动对所谓的“小节问题”去量一量,构成违纪的及时给予相应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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