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是“固本强基十大工程”的题中之义,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有利于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厚植党的执政根基。颍州区坚持先行先试、锐意创新,从修订完善、组织实施、创新实效等方面同时发力,建立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基本实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全覆盖,扎紧村级小微权力制度笼子,不断把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工作引向深入。
巩固成果,有效提升村级小微权力监管水平。2016年以来,该区积极探索,勇于担当,在全区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试点工作,认真梳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行使的权力事项,制定了村级权力清单40条,印发了一批规范性文件,实现了“三资”管理平台和阳光村务信息网的对接,为该区建立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打下坚实基础。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按照市委深入实施“固本强基十大工程”的意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一个目标、三项原则、四个重点,全面提升村级小微权力监管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创新发展,修订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该区纪委监委按照“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先后召开6次座谈研讨会议,组织区直单位、镇村干部和部分群众充分座谈论证,重新修订完善村级权力清单,整理出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0条,涉及村级事务、村级财务、扶贫业务、社会保障救助、重大事项决策与公开等5大类30项村级小微权力,基本做到了“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同时,对每条权力事项绘制流程图,简化办事程序,明确部门职责,全面做实做细防止小微权力任性。
抓好落实,切实强化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制度是保障。该区调整并出台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相关文件,在修订完善前期“阳光村务”工程文件基础上,研究制定《颍州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0条的通知》《颍州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规范运行监督办法》《阜阳市颍州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责任落实追究办法和考核办法的通知》《关于开展固本强基十大工程专项巡察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颍州区村务监督委员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阜阳市颍州区村(居)干部“十不准”规定》等系列制度办法,进一步推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阳光运行,全面升级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公开载体。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基础。该区不断强化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打造“四大公开载体。一是增配阳光村务信息触摸屏。在目前全区18台阳光村务触摸屏的基础上,为新培育的阳光村务示范亮点村配备触摸屏,为群众查询业务提供平台;二是升级阳光村务信息平台。对阳光村务信息网进行升级改版,新设置群众输入身份证号查询本村全部公开事项功能,既方便群众网上查询,又保障信息安全。同时根据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授权相关部门录入业务办理内容;三是完善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发布区直单位特色做法,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四是推进村级事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为示范亮点村安装显示屏,实现公开方式由张贴告知升级为电子公开。
强化宣传,着力营造小微权力运行良好氛围。为进一步促进小微权力规范高效运行,该区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探索新的公开方式和途径,突出在“五个一”上下功夫,即:制作一部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微电影,印制一套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资料汇编,绘制一套流程图,举办一场“阳光村务”常态化建设文艺巡演,打造一批新的“阳光村务示范亮点村,等等。通过系列宣传,不断扩大知晓面和知晓率,确保小微权力规范运行,防止农村基层权力任性,切实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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