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璧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精神,严惩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彻底清查黑恶势力背后 “保护伞”,蹄疾步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
围绕一个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个目标,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行动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盯住抓、持续抓、深入抓,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不断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重点整治三类问题。将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专项斗争中履职尽责不力问题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问题,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全面排查,紧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紧盯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商贸集市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紧盯涉及农村黑恶势力的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建立线索排查台账,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完善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和办案协作机制,确保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强化纪法衔接、协同推进。
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作用。进一步修订《中共灵璧县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将三类涉黑涉恶重点问题列入巡察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巡察或机动式巡察,全面履行再监督、再检查职责。加强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力量,特别是派驻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政法机关以及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的纪检监察组力量,督促被监督部门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强化对所管辖行业、领域的监管,不断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在涉黑涉恶专项斗争中,灵璧县纪委监委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的同时,注重把握违法与违纪、涉罪与非涉罪的界限,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同一般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工作方法简单生硬、作风不实不深不细等问题区分开来,切实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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