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同志们在暑期休假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作风建设30条规定……”8月2日,天长市党员干部以及国家公职人员都收到了来自该市纪委监委的一封公开信。
暑期学生放假,许多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会选择暑期安排公休。为确保暑期休假期间,隐形“四风”问题不反弹、回潮,天长市纪委监委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问题,多措并举,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约法三章”,提醒在前。7月15日,天长市纪委监委及时发布了《致全市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封信》,明确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不得接受私企老板和服务、监督管理对象及其下属宴请;不得安排私人老板和服务、监督对象及下属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不得有损害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形象的言行。
迅速传达,传导压力。7月20日,天长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大会,集中组织学习了市纪委监委相关文件精神,并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市纪委关于暑期休假的相关要求,努力形成纪检监察干部“头雁效应”。同时,要求13个派驻纪检组和15个镇(街道)的纪(工)委书记及时向各单位传达通知精神,确立红线意识,确保上岗的干部勤奋工作,休假的干部严格遵守各项作风纪律。
强化督查,严肃问责。近日,该市纪委监委作风办、党风政风监督室成立专项督查组,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对暑期休假期间的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作风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四风”纪律案件快查快结,及时通报曝光,将作风建设持续加压发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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