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明光市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程记实制度,保证履行责任全程留痕,监督检查一目了然,追究责任有据可依。
明确记实主体。市纪委编印《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手册》、《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全程记实手册》、《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手册》,明确三个全程记实手册的记实主体为各市直单位、乡镇街道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以及领导班子成员,保障全程记实的责任精准落实到人。今年以来,共向全市63家党委(党组)发放全程记实手册493本。
明确记实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细化分解,将记实内容确定为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活动情况、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和调研情况、落实党内谈话制度情况、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情况等7项,并要求以摘要的形式进行记录,保证记录内容简明、要素齐全、信息及时、情况真实。
明确考核依据。将全程记实手册填写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党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并通过年中抽查和年末普查的方式,对全市各单位的全程记实手册填写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市直单位、乡镇街道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领导班子成员及时做好全程记实工作,保障全程记实制度严格落实。今年以来,组织“三个全程记实手册”年中检查1次,抽查单位15家。(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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