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颍泉区纪委监委聚焦省委巡视反馈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促进整改落实效果。
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紧盯元旦、春节重要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创新实施“痕迹倒查”“账目倒查”和“发票倒查”等方式,提升问题发现的精准度。采取抽查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车辆运行轨迹、随机对中小学宾馆酒店“蹲点”暗访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今年以来,开展明察暗访7轮次,印发纪律通知3个,印发转发通报6期,封存公车757辆次,对23家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5起,党政纪处分6人。
深入开展“三微”专项整治。认真抓好“严惩微腐、规范微权、管好微官”专项整治,今年以来,查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4件,立案审查46人次,党政纪处分55人次,移送司法机关2人。完善源头预防机制,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重点领域再监督再检查实施办法》《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的通知》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
强化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扎实开展2018-2020年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组织开展“百名纪检干部进百村”和“查漏洞、补短板、抓提升”集中整治活动,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村派驻9名驻村纪检监察员。今年以来,共排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44件,办结29件,问责处理48人,其中党政纪处分31人,组织处理17人。对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的较为突出的5个问题进行集中问责,责任追究15人,其中纪律处分11人,组织处理4人。
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找准扫黑除恶与“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点,发挥纪委监委职能作用,积极建立与政法机关信息共享、线索反馈机制,既坚决查处传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又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既坚决查处黑恶势力的显性“保护伞”,又坚决查处黑恶势力的隐性“保护伞”,共排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个。(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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