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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摸清监察对象底数 确保实现监督全覆盖

时间:2018-06-22 09:1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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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规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因此,垂直管理单位也要报送监察对象统计信息。”近日,根据上级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宁国市在开展监察对象全面摸底工作中,依据《监察法》有关规定,对个别单位的疑问作出认真解答。

为做好全市监察对象信息统计工作,该市在前期开展的组织学习《监察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及监察体制改革专题网络在线访谈等活动中注重普及《监察法》相关知识,打牢理论基础,强化自身本领,为统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在统计过程中,市纪委监委认真组织、明确职责,印发了《关于统计报送监委监察对象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监察法》及其释义,准确把握监察对象范围,严格按照人员分类进行统计并上报人员基本信息。在此基础上,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将所有上报人员具体信息进行汇总、查重,剔除重复统计人员,确保统计工作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不重复,监察对象底数清、数字明、数据准。针对市人大、市政协、市教体局、市卫计委等涉及人员结构复杂的重点单位,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主动做好对接和指导工作,如明确对于有多重职务的监察对象,依照其主要职务进行统计等,突出重点、强化指导、答疑解惑,不仅高效推进监察对象统计工作,而且加深了纪检监察干部和其他部门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监察法》特别是监察对象的深入理解认识,进一步在思想上为广大监察对象拧紧廉洁自律之弦,强化“不想腐”的自觉。

截至目前,该市已完成对本行政区域19个乡镇(街道),104个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省、宣城市驻宁单位监察对象的统计工作,全面摸清8221名监察对象信息。(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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