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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三个坚持”严肃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纪律

时间:2018-06-21 08:4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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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丰县转发上级相关纪律规定,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积极抓好落实工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

坚持教育在先,广泛进行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城乡基层各种文化平台的积极作用,利用广播、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形式,深入宣传村级组织民主选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特别要把为什么进行换届、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不该选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合法的、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非法的等问题,让换届纪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宣传拉票贿选的危害及后果,引导选举人珍惜自身民主权利,自觉抵制贿选。

坚持廉政为要,及时掌握一手材料。组织对所有村(居)班子及成员进行任期考核。各考核小组采取实地查看、听取述职报告、召开民主测评会、个别谈话、走访党员群众代表等多种方式认真进行考核。坚持先审计再换届,由乡镇纪委、财政、内审等部门人员组建财务审计组,全面实施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公开工作,重点对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管理使用、生产经营性和建设项目的发包和管理,以及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财务问题进行清理审计,防止“带病”上岗。

坚持惩防并举,从严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先整顿后换届原则,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化解各类影响换届选举的问题隐患,确保软弱涣散村能够顺利完成换届工作。采取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发放监督卡、设立反映点、建立网上举报平台等方式,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即时受理、及时处置、限时办结。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警示教育广大党员群众。(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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