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今年以来,太和县以强化党员干部重要事项监督为抓手,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强化对党员干部重要事项监督。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备案制度,对党员干部本人子女婚嫁、亲属去世等需办理宴席的事项均实行报告备案制度,由本人填写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截止6月10日,县直机关共有24名党员干部向县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事项,其中乡科级干部16人,一般党员干部8人。
强化对外出学习和接受红色教育事项监督。为杜绝和防止一些单位将外出学习变为公款旅游,红色教育变为红色旅游现象,县纪委监委对各单位外出学习和组织党员接受红色教育情况进行监督,事前均实行报告制度,对外出学习和红色教育的路线、日程安排、费用开支预算等情况事前审查把关,防止借机公款旅游。截止6月10日,共有9个单位备案外出学习和接受红色教育活动,有2家单位未获得批准。
强化监督责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收到备案的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后,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报告的人员范围、待客规模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监督。对外出学习和接受红色教育活动的财务开展情况进行票据审查,同时不定期派员全程跟踪监督,有效防止了借机公款旅游行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风气。(阜阳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