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履约监管主体责任未落实、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合同签订不规范......”4月中旬,巢湖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公管局、市住建局,对全市部分房建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专项巡查,涉及30个项目、5个乡镇、3个市直单位、30家施工企业和14家监理单位,对存在企业转包、资质挂靠等问题的30个项目共提出整改清单78项,并限期整改。
这是巢湖市实现综合派驻机构党内监督全覆盖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的一个缩影。今年2月,根据市委巡察办《关于巡察市公管局情况的反馈意见》,全市招投标领域存在着围标串标、资质挂靠、诚信不足等问题,牵头监管责任不到位,监管风险较大。为堵塞监管漏洞,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履约行为,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公管局,聚焦项目标后履约短板加强监管力度,着力解决招投标与施工过程“两层皮”现象。
加大预防力度。积极开展工程项目约谈,项目施工前对重点项目中标单位的业主代表、监理公司项目总监和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方面问题或其他方面履约问题,立即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主体进行约谈,及时提醒纠偏,杜绝发生严重问题。
加大问责力度。出台了《巢湖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标后履约巡查制度》,对项目中标后履约情况进行定期日常巡查和不定期重点巡查,明确施工、监理单位标后违约问题由业主单位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建设单位违法违规、不履约问题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行业主管部门未履行职责问题由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问责处理。对巡查中发现问题需要问责的,一律按照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从严问责处理。(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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