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日前,石台县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心谈话实施办法》,将谈心谈话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强化廉政勤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办法》要求,“两个责任”谈心谈话工作按照分级管理、逐层逐级开展。《办法》明确了“三个谈话范围”,即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负责与所在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责与管辖(分管)范围内下属单位(机构)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纪委(含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与所在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办法》从内容上将谈心谈话分为两类,即教育干部的日常谈话和挽救干部的提醒谈话。
《办法》规定,开展日常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以个别交谈为主,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等方式进行。对领导责任不落实、监管责任不落实、自律责任不落实及其他需要提醒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
《办法》强调,要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反馈存在问题,抓早抓小抓预防,进一步教育、管理、监督和挽救党员干部;要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督查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良好的党风政风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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