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和县制定出台了《中共太和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改进工作作风,力促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实施细则》坚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以监督检查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为重要内容,对改进调查研究、严格公务活动、切实精简会议、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加强督促检查等8个方面36项具体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使得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严、更细,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
据了解,2017年度,太和县纪委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1件,处理1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专项通报7期,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8起;查处工作日午间饮酒14起,追究党政纪责任30人。开展作风建设督查16次,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131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组织处理119人,通报批评7个乡镇党委、2个县直单位和1名党委书记。
一以贯之,方得始终。2018年,太和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研究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坚决捍卫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充分利用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坚持寸步不让,释放越往后越严的信号,对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擦亮“八项规定”这张靓丽名片。(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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