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针对“四风问题”,持续用力,久久为功。通过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完善制度保障等举措,驰而不息正风肃纪。2017年以来共有21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政纪处分。
督查力度不放松。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强督查、发通报、严惩戒,全年先后开展明察暗访56次,共暗访223个(次)单位和窗口,发现和纠正各类问题45个,17个单位被通报批评,26人写出书面检查。分7期对28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深化规定不歇脚。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备制度,共有67名科级干部向县纪委进行报备。定期对各单位节假日公车封存报备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整治“酒桌办公”,先后开展明察暗访6次。开展全县公车加油卡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共发现7个单位13名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违纪问题,收缴违纪款10801元,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全县发出通报明确纪律要求,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专项整治不手软。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开展“两整治两维护”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以及时间节点等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问题,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会同县委组织部对基层干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对干部亲属入党,出现把关不严、工作失职、违反程序、弄虚作假等问题开展整治。(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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