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歙县:“四个聚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时间:2017-12-14 11:0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歙县纪委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履责不力、纪律松散以及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等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促进中央方针政策的执行和县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有效维护了全县良好政治生态。

聚焦“意识不强”,抓规范教育。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在县政府网公开县、乡“权责清单”,强化责任意识,明晰岗位职责;制订《歙县机关单位及工作人员从事公务活动行为规范暂行规定》《歙县机关单位服务态度和效能问题投诉受理处理暂行办法》《歙县民主评议百名窗口岗位负责人活动实施方案》等制度规定。及时开展作风专项督查,给予诫勉谈话9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

聚焦“责任虚化”,抓考核管理。建立“三书两报告一审查”、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定期述廉述责、接受评议质询,严格责任考核、末位约谈等制度,倒逼责任落实;建立“两个责任”痕迹管理电子监管平台和“两个责任”履职记录台账,做到全程留痕,同时,为问责提供依据。

聚焦“懒政怠政”,抓效能督查。制订《歙县机关效能建设明察暗访督查暂行办法》,适时开展明察暗访。每月确定主题,强化正风肃纪。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和电子监察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时时监控,提升效能。关注重点领域,持续开展扶贫、环保等突出问题专项巡察,严格执纪问责。共对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扶贫领域问责10人,环保领域问责25人。

聚焦“微腐败”,抓专项整治。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委、县人社局、县农委等职能部门相继开展资金违规使用、低保评定、危房改造、养老保险、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等专项整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至11月底,已核销低保2240人,其中群众举报取消9户18人,生活好转及收入超标取消1673人,死亡取消549人。新增低保对象273人;共追回1182人冒领、多领养老金147.17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黄山市纪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