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纪委深入贯彻《党内问责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该县党内问责操作规程,明确了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流程、纪律要求等,使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1-10月份问责30起,2个党组织、28人受处理,形成有力震慑,释放出强烈信号,倒逼责任落实。
对“两个责任”不落实从实问责。紧紧扭住管党治党的“牛鼻子”,坚持“一案双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因水利系统系列腐败案件被查,对原水利局局长管党治党不严进行党内问责,责令其书面检查。因监督不到位,导致区域内多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对镇纪委进行通报批评。
对扶贫领域问题从严问责。脱贫攻坚是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最大的民生工程,严查扶贫领域不担责、不作为、乱作为成为该县纪检监察机关问责的重中之重。今年1-10月,共问责扶贫领域问题20件,其中2个党组织受到通报批评,1人被责令书面检查,17人被诫勉谈话。3个乡镇因在扶贫工作督查中问题较多,其主要负责同志还被约谈。
对环保领域问题从重问责。对中央环保督查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从快从严调查处理,分清责任,问责到位。今年以来,共有8人次受到问责处理,责令2人作书面检查,4人次诫勉谈话,给予1人党内警告,1人行政警告处分。因监管不力造成春秋乡两家采石场违规生产造成环境污染,县安监局副局长、县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长被诫勉谈话,责令该乡经发办主任作书面检查。城关镇一村因石料厂夜间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对失职的该村委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在乡镇2017年粘土砖轮窑企业关闭取缔过程中,工作不力问题从重问责,责令1乡镇长作书面检查,给予1乡镇副乡长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县安监局副局长、县住建局副局长进行诫勉谈话。(六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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