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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宣州:落实“三个区分开来”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时间:2026-04-29 15:0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工作动态     编辑:万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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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的容错纠错让我放下了思想顾虑,我一定及时纠正错误,牢记纪律规矩,立足本地农业、文化等资源优势抓好发展,不辜负组织对我的信任……”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宣城市宣州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一名此前因在推进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无心过失,被予以容错纠错的党员干部诚恳地表示。

容错纠错是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宣州区纪委监委坚持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相结合,健全容错纠错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明确可容错、可免责、可减责及不予容错的具体情形。对当事人提出的容错纠错申请,由案件审理室牵头,联合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从问题性质、政策依据、主观动机、后果影响、纠错态度等方面加强分析研判,并严格履行调查核实、征求意见、决定处置、反馈结论等工作程序,注重听口碑、察实情,精准区分、准确界定容错界限,划出容错底线,规范有序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容错纠错、撑腰鼓劲。

宽容探索之失绝不意味着“纪律松绑”。区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突出宽严相济,准确把握从严管理监督与激励担当作为的内在统一关系,对实施容错纠错后仍需追究责任的干部,通过暖心回访、组织反馈等方式,讲明纪法、讲清道理、讲透政策,给予干事者充分温暖、关怀与信任,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消除“心理顾虑”,轻装上阵。截至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先后为4名干部容错纠错,并开展回访教育。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对容错纠错的深入了解和正确认识,区纪委监委通过常态化政策宣讲、文件解读等方式加强宣传解读,并同步编写容错纠错典型案例,从基本案情、主观动机考虑、操作程序、群众反映等方面点评分析,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论理,持续释放旗帜鲜明为实干者撑腰、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最大限度发挥“容错一个、激励一片”的正向效应。

“问责追责和容错纠错是压责任、促担当的一体两面,必须统筹运用、协同发力。”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把容错纠错同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回访教育等工作结合起来,打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组合拳”。(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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