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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26-04-29 11:1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淮北市,淮北,监督曝光     编辑:张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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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高军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等问题。2015年至2025年,高军多次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白酒等礼品;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饮用高档酒水;借公务外出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相关费用由对方支付;多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高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8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濉溪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原主任孙孔明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2017年至2024年,孙孔明在担任濉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濉溪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濉溪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主任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白酒、香烟、消费卡等礼品;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相关费用均由对方支付;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范围接待。孙孔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6年3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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