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有多少鉴定为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是否已全部落实工程或管控措施,有没有仍在经营的?”涡阳县纪委监委就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时问道。
住房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涡阳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自建房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分类处置和隐患整改等重点环节,采取抽查台账、谈话了解、参加会议、现场走访等多种方式,督促职能部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查纠责任落实不闭环、贯彻执行打折扣等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我们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全程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确保监督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及时督促印发《关于做好城乡自建房安全工作的通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建立健全严格的危险房屋整改安全责任制,确保职责明确、任务明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相关部门抽调30余名副高级以上建筑工程师或房建专业建造师,组成城乡自建房隐患排查工作专家小组,对已确定为危房的房屋,定人、定位、定措施、定方案,按步骤实施重点监控和整治,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不发生伤亡事件。今年全县城乡共排查自建房屋361459处,发现存在隐患的建筑6293处,已全部落实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对工作中存在的作风漂浮、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督促整改,压紧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引导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加强制度规范和宣传引导,实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治理向防范转变。”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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