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砀山:亮剑“微腐败” 注入“廉动力”

时间:2023-08-09 08:5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项目是按照设计标准施工的吗?各环节在规定范围公开公示了吗?”砀山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联合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赴程庄镇龙泉寺村瓜菜分拣与储存中心项目现场进行监督调研,向项目负责人详细了解相关情况。

砀山县纪委监委立足自身职责定位,统筹“室组地”监督力量,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着力点,聚焦乡村振兴领域资金安排、项目推进、惠农富民政策落地等重点环节,深入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制发《砀山县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分解方案》,将27项工作任务分解到42个责任单位和27个监督单位,确保责任落实落地。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梳理分析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牵头单位和纪检监察组进行调度安排,推动专项整治任务落实落细。

查不是目的,改才是关键。县纪委监委以“室组地”联动监督为抓手,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提示提醒等方式,督促乡村振兴部门开展防返贫监测集中排查。联合职能部门开展全县扶贫(衔接)资产管理工作检查,对所有经营性资产项目逐一实地查看运行情况,督促立行立改,持续跟进5个重点问题整改落实。会同乡村振兴五大振兴牵头单位,综合研判分析,精准选取群众关切、矛盾突出、廉洁风险较大的农村“三资”、基层“饮水安全”2个“小切口”开展专项治理。将乡村振兴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巡察重点,开展两轮巡镇带村巡察,推动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解决。

全面起底乡村振兴领域2021年以来未处置办结问题线索5件,全过程跟踪督办,目前已办结4件。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督促主责单位健全规范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政务公开等制度。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对3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督促各级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我们将按照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及安排,以常态监督、从严查处、跟踪问效为着力点,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切实提升专项整治实际成效,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廉’动力。”砀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