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法规科科长陈某某对安置小区建设监管不力,造成163户回迁户向物业反映卫生间内墙渗水、自来水不通等问题,68户回迁户向物业反映太阳能热水器不制热或漏水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期,肥西县纪委监委集中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今年5月,肥西县纪委监委组织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同时,制定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分工清单,充分发挥“室组地巡”联动监督作用,健全统筹协调、工作调度、研判指导工作机制,加强与组织、审计、统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监督保障乡村振兴各项部署落实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如何找准监督重点、精准发现问题,是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取得成效的关键。”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同志说,专项整治,聚焦“五个监督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实效性导向,将监督保障乡村振兴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县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镇(园区)纪(工)委擦亮监督“探头”,通过列席“三重一大”会议、约谈相关负责人、现场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实时跟进督促中央、省、市、县委会议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细化任务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动态督战,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主管监管责任和具体业务部门组织执行责任,督促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排查乡村振兴领域相关问题51个,完成整改27个,处理责任人员3人,其中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责令书面检查1人。
“今年,我们还对2021年以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澄清底数,建立专门台账,做好跟踪督办、销号管理。目前已起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11件,已办结4件,查处人数4人。”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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