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不实举报给我造成了一些心理负担,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让我卸下了思想包袱,干事更有了精气神。我会正确看待这次举报,时刻把它当做我今后强化廉洁自律的警钟。”澄清正名会后,受到不实举报的张某激动地说。
为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结合案件特点和影响程度以及干部自身的实际情况,采用书面、公开、通报、会议等方式,及时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现执纪有“力度”,更有对同志关爱的“温度”。
层层把关筛选。在严准细实核查基础上,建立信访、审理、案管、审查调查内部沟通机制,对不实举报逐一过筛、综合分析,层层审核把关,既复核举报事实,也复核调查认定程序,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认定准确、程序合规。
审慎启动实施。按照信访举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办理、谁澄清”原则,由承办部门提起,经案件审理部门审核并征求案件监督管理、信访举报部门意见后,综合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公开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注重结果运用。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承办部门主动与澄清对象沟通,听取意见建议;并委托澄清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与其谈心谈话,帮助卸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群众监督。建立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对涉及澄清对象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事项,及时通报情况。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让想干者‘有盼头’、能干者‘有劲头’、干成事者‘有奔头’。”谯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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