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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三个强化”推动主体责任落地见效

时间:2023-03-29 09:1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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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新春第一会’精神,持续开展‘1+7’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工作效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县纪委全会上如是要求。

休宁县牢牢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紧扣主体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现代化美好休宁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政治巡察,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抓实巡察工作,县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和年度工作汇报,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处置意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紧扣问题导向开展巡中指导19次,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目前,十五届县委已完成三轮共26家单位、74个村组织的巡察工作,第一、第二轮巡察反馈的32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14个。

强化监督治理,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紧扣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等重要任务开展精准常态监督,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90余个,处理34人、1个单位,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对标“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开展“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整治作风“十个子”问题,查处问题11个,处理9人,集体约谈18家单位“一把手”。发挥乡镇协作区联动优势,用好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办结一批群众合理诉求,持续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强化执纪问责,倒逼落实主体责任。出台《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从严抓好纪律教育,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于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各个环节,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成果运用,对1家单位提出“一票否决”意见,对履行监管职责不力的3名领导干部严肃问责。(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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