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安徽省检察院依法对省供销社原理事会主任钱斌决定逮捕

时间:2019-10-22 16:00    来源:安徽检察     分类:案件追踪     编辑:万兴
【字体: 】      打印

近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钱斌(正厅级)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钱斌利用担任省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职务上的便利,在股权收购、工程承接、项目申报、个人参股、职务晋升、工作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担任安徽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兼省供销总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违反职责要求,不按法定条件、程序、方式任意决定或处理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钱斌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闻排行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