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被控受贿1400余万元 皖北煤电原董事长葛家德受审

时间:2019-05-22 15:2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案件追踪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5月22日上午,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葛家德涉嫌受贿、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图为葛家德案件庭审现场

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至2015年,被告人葛家德利用其担任皖北煤电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煤炭业务代理、企业债券发行、项目合作以及相关人员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现金、购物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67余万元。通过虚假发票、虚列开支的方式,安排他人将个人费用从皖北煤电集团报销,非法侵占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17.9万元。2011年至2012年,葛家德在担任皖北煤电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起诉书显示,葛家德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受贿罪和贪污罪的全部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并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系重大立功。葛家德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罚量刑建议。

庭审中,葛家德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各项罪名和事实均不持异议。在最后陈述阶段,葛家德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陈多润 通讯员 钟轩)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