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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完善工作考核制度 助推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0-11-30 09:0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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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六安市纪委监委出台《派驻机构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市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和工作指导,全面掌握、科学评价派驻机构工作成效,有效推动派驻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细化考核内容。《暂行办法》围绕派驻机构主要职责,从日常监督、案件办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干部队伍建设和深化“三转”等方面确定考核内容,细化计分标准,以考核指标为“方向标”,明确干什么、怎么干、达到什么标准,同时对工作中创新举措效果明显,工作突出的予以加分奖励,进一步推动监督方式方法的创新,压实派驻监督责任,发挥“探头”精准监督作用。

明确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平时工作考核、年度工作考核,结果相互协调、补充、印证。平时工作考核是对派驻机构履职情况和自身建设情况进行的经常性考核,及时肯定鼓励、提醒纠偏。年度工作考核是以年度为周期对派驻机构进行的综合性考核,一般在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组织开展,在进行量化工作考核的同时,召开派驻机构年度述职述责述廉会议并进行民主测评评议,民主测评评议分值与量化考核分值分别占40%和60%。

用好考核结果。《暂行办法》规定派驻机构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职务职级调整、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对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派驻机构进行表扬,在干部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配时予以适当倾斜。对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或者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开列8项负面清单,对存在政治监督不到位、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作风形象不佳等突出等问题的,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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