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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出台《管理办法》 释放村级纪检委员监督“动能”

时间:2020-09-11 09:1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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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利奇马”台风突袭后,宁国市梅林镇作为当地受灾严重的乡镇之一,灾后重建工作一直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近日,该镇有7口大塘即将施工,根据统一部署,部分村纪检委员也全部参与到此项重大工程的监督工作中。

“挑选村纪检委员加入到重大工程监督组,一来是因为他们长期在当地工作,对各方面情况都比较了解;二来是为了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工作,确保项目按程序、按规定进行,将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扼杀在萌芽中。”曾任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的梅林镇党委书记钟云辉深有体会,通过这种“嵌入式”的监督方式,能够切实把监督“探头”照亮在灾后重建一线。

梅林镇的这一做法,正是落实《宁国市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生动写照。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该市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制,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近日该市研究出台了《管理办法》,通过对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职责职能、监督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定,推动监督向基层、向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切实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据悉,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明确了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协助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好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好“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和“民情员”职责,积极开展村级廉政文化建设,抓好警示教育工作。同时,规定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还要及时向乡镇纪委报告所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配合乡镇纪委对辖区内党员干部出现的一般性违纪问题进行核查处理。

相较于以往,《管理办法》对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开展监督工作的内容作了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以党务、村务决策和公开情况以及村级财产管理情况、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党中央及上级决策部署和惠农惠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5大方面内容为主体的监督重点,紧扣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聚焦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求以工作记录手册形式,记录监督成果、社情民意等,定期向乡镇纪委报告,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研究出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村级党风廉政工作,推动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正是我们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力举措。”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李超表示,“下一步,针对将要深入开展的‘六稳’‘六保’专项督查和‘微权力’治理等工作,我们也将督促各乡镇支持保障村级纪检委员依法履行职权,开展‘嵌入式’监督,切实保障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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