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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探索将监督“探头”布设到田间地头

时间:2019-08-19 10:2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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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市休宁县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开展乡镇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深入调研、摸清底数,试行向乡镇派出监工委,选聘村级监察信息员,将监督“探头”布设到村组和社区,规范约束基层权力运行,着力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乡镇监工委成立以来,共受理处置问题线索95件,组织处理60人次,全县基层监察监督成效初显。

构建基层组织,抓好上下联动。依据《关于开展乡镇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县监委向全县21个乡镇派出监察工作委员会,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按要求配备乡镇监工委主任21名、副主任21名、监察员33名,乡镇监工委在县监委授权下履行监督检查、依法调查、监察建议等职责,确保机构、职能、人员到位。今年1月,经县监委审核批准,全县157名村(社区)监察信息员全部选聘到位并上岗履职,在乡镇监工委的指导下开展监督工作,初步实现了基层监察监督全覆盖。

强化学习培训,提升监督能力。县监委印发《乡镇纪委监工委纪检监察业务指导手册》《休宁县村(社区)监察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村(社区)监察信息员履职办法(试行)》,157个村(社区)监察信息员工作制度全部上墙,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要求规范行使监督权力。举办全县乡镇监工委监察员、村(社区)监察信息员集中培训会,全县199人参训,就“监督什么事项、如何开展监督、监察建议怎么提”等业务进行专题辅导。各乡镇监工委结合自身实际,纷纷再次组织开展了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并就推动工作落实进行座谈交流,推动提升监督履职能力。

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监督监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乡镇监察员和村级监察信息员对乡镇、村(社区)干部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日常监督监察,做到监督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抓常。今年以来,21个乡镇监工委紧盯脱贫攻坚、扫黑除恶、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230余次,提出监察建议2条;村级监察信息员围绕村务公开、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扶贫救灾款物发放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371次,积极提出意见建议51条,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所在乡镇监工委报告共48次,发挥了基层监督“岗哨”作用。(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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