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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 着力提升监督质效

时间:2019-08-14 10:5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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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区制度建立,有效解决我们镇一级纪委人员力量、能力水平不足等诸多问题,大大提高了我们执纪审查的效率,同时参与的过程也是培训的过程,能力水平也得到了提高……”该县籍山镇纪委书记周俊谈起县纪委建立的协作区制度时说道。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解决监督力量薄弱、同级监督乏力等问题,南陵县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实行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

协作区是按照县纪委现有纪检监察室及对应联系单位划分五大区,每个区涵盖了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一改以往各自为阵、单打独斗的格局,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同时兼顾回避制度,化解熟人监督困难,通过开展协作区内日常监督和不定期检查,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工作等方面存在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党组织抓早抓小,及时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置,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在协作区内组成人员中确定具体承办人员按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处置。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我们纪检监察工作面临任务量大、质效要求高的实际,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我们必须要开动脑筋、主动作为、沉着应对,有效整合力量、形成合力,把分散的力量化成有力的拳头,有效化解工作矛盾、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这样才能真正担负起我们肩负的光荣使命。实践证明,我们的协作区制度是非常成功的探索,我们要继续坚持和完善……”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在纪委全会上强调。

今年以来,该县通过探索试行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进一步压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努力实现日常监督全覆盖、无禁区。纪检监察五大协作区,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9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03人次、占54.3%;运用第二种形态为66人次、占34.7%;运用第三种形态为9人次、占4.7%;运用第四种形态12人次、占6.3%。督促各级党委和纪委负责人落实“第一种形态”约谈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407人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99人次,函询14人,领导干部述责述廉154人次。(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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