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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成立4个协作区 构建基层监督执纪新模式

时间:2019-06-25 08:4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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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推凤阳县纪委监委创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按照“整合力量、协同合作”的原则,建立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就近整合,集中统一管理。按照“区域整合,资源均衡,地域相近,便于工作”的原则,把全县16个乡镇(园区)划分为东南西北4个协作区,每个协作区下辖4个乡镇(园区)。协作区由县纪委常委或县监委委员联系负责,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主任对口联系并进行业务指导。协作区受县纪委监委领导和管理,在县纪委监委授权下开展工作,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明晰职责,规范有序运行。协作区承担“监督检查、信访核查、执纪审查”三大职能。监督检查主要采用日常监督、重点督查、专项检查、巡视巡察等方式,确保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信访核查及执纪审查工作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健全机制,完善后勤保障。协作区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和工作报告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工作,部署任务。协作区每两个月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一次工作,重要事项随时报告。协作区实行人员统一管理、工作统一安排、财务统一保障、绩效统一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年轻干部,适时吸收到县纪委监委工作。

强化指导,提升工作能力。为确保协作区办案格局发挥作用,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质量大检查,对协作办案的组织方式、工作程序逐项督促抓好落实。转变教育培训形式,有计划抽调乡镇(园区)纪检干部到县纪委跟班学习,参与查处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案件,从传统的说教培训转变为“实战”训练。(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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