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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屯溪:聚焦主责主业 加强乡镇纪委组织建设

时间:2018-12-11 10:5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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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黄山市屯溪区各镇纪委以落实“三转”,聚焦主责主业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规范队伍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党委重视,大胆办案。镇党委把“支持纪委工作”、“支持案件查办”列入党委主体责任清单,镇党委书记在查办案件上做到亲自过问、亲自签批、亲自督办、亲自召开会议讨论决定,为镇纪委办案提供坚强的后盾。聚焦主业、突出主责。镇纪委集中精力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镇纪委书记主抓纪检工作,同时配强纪委班子,配齐办案设备,做到内查外调都有人,形成合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整合力量、齐抓共管。在各个村(社区)设置纪检委员;选强配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力量。镇纪委着力整合各方力量实现垂直管理、统一指挥,对全镇工作开展全时段、全覆盖、全领域的监督检查,全力打造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体系。

规范硬件建设,强化后勤保障。设备配齐。按照纪委规范化建设“十有”标准,镇纪委配齐配强了保密柜、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摄像机、电话机、碎纸机、计算机、录音笔等办案设备,强化纪委办案保障,规范执纪审查行为。制度上墙。切实加强镇纪委工作制度建设,将纪委工作职责、纪律审查工作流程、信访件办理流程等规章制度上墙,要求镇纪委成员对各项规章制度要内熟于心、外化于行,确保规章制度既要上墙,更要“落地”。资料专管。镇纪委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过程管理、痕迹管理,明确每一位调查人员的安全责任,每项工作均有文字、图片、台账、清单等佐证资料,并装入专门的文件盒,对纪律审查、信访件办理等涉密文件资料、U盘光盘等全部锁进柜中,切实将“办案安全无小事”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和每一个工作细节之中。

  完善内控措施,净化干部队伍。屯溪区各镇纪委始终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把“严”字体现在对纪检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中。强化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建立“周学习”、“月谈心”等制度,对纪委班子成员、村(社区)纪检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等采取抽调轮训、以会施训等方式,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对党章党规、业务知识、群众工作方法等的学习贯彻,以知识指导实践,努力打造学习型、业务型、素质硬的纪检干部队伍。警示提醒,做到抓早抓小。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定期与镇纪委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等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其工作情况、思想动态等,针对可能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内部监督,绝不手软护短。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腐败免疫力,既是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同时也是被监督的对象。着力加强镇纪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社区)纪检委员三者横向、纵向之间的内部监督,同时主动接受党组织、党员、人民群众等的社会监督,加大“庸懒散浮拖”问题治理力度,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做到“零容忍”,严防“灯下黑”。(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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